天津體育學院河西校區地塊土壤環境初步調查成果報告 (報告簡本)
作者:admin | 日期:2019-09-04 14:13 | 人氣:
1 概況
1.1 項目概況
2019年1月,天津華勘環??萍加邢薰臼芴旖蝮w育學院的委托遵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天津體育學院河西校區地塊開展土壤環境調查服務工作。
項目地塊原址為天津體育學院河西校區,擬出面積268500m2,約合402畝,包含主校區地塊和棒球場地塊,主校區地塊占地面積約335畝,四至范圍為北至體北道,南至黑牛城道,東至環湖中路,西至衛津南路;棒球場地塊占地面積約67畝,四至范圍為西至環湖中路,北臨市體校,東、南臨居民區。
1.2 對象與范圍
本次場地調查的對象包括場地內的土壤和地下水。
土壤調查范圍包括場地內的表層土壤和深層土壤,表層土壤和深層土壤的具體深度劃分根據場地環境調查結論確定。場地中存在的硬化層或回填層作為表層土壤進行調查。
地下水調查范圍主要為場地邊界內的上層滯水和淺層地下水。若污染較重且地質結構有利于污染物向深層土壤遷移的區域,則對深層地下水進行監測。
1.3 場地土地使用歷史及現狀概況
(1)地塊歷史用地為農用地,主要為稻田、菜地等;
(2)1958年成立天津體育學院,為全國第一屆全運會培養體育人才,同時,建設相應的體育館等配套設施,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起,部分場館在原址上擴建,2005年以后,主體建筑格局沒有發生大的變化;
(3)地塊內無工業生產、化學實驗,史上無環境安全事故發生。
1.4 地塊未來用地規劃
地塊未來用地規劃為:居住用地、商業服務設施用地、公益性公共設施用地、中小學托幼用地、公用設施用地和綠地。
2 污染識別結論
通過現場踏查和人員訪談得知:
(1)地塊內1958年前為農用地,1958年成立天津體育學院,校內建筑包括體育場館、學生宿舍、辦公樓,以及配套生活服務設施。場地內部潛在污染源包括鍋爐房、原印刷廠、原汽修廠、燒烤大排檔等,潛在污染物包括汞、砷、甲苯、二甲苯、苯并[a]芘、鄰苯二甲酸酯、總石油烴等。
(2)地塊周邊歷史用地情況得知,地塊周邊800m范圍主要為居住用地,無工業企業;地塊潛在污染源包括體院宿舍原鍋爐房、汽車修理站,潛在污染物包括苯、二甲苯、鉛、鎘、苯并[a]芘、總石油烴等。
綜合分析認為:場地內、外均存在潛在污染源,地塊內部存在環境污染風險,建議通過現場采樣、實驗室檢測等手段開展第二階段場地環境調查,查證污染物濃度、分布、遷移、富集等情況。
3 現場采樣與樣品布設
3.1 采樣點布設
依據《場地環境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4)要求采用系統布點法+判斷布點法設置采樣點,本次初步調查工作,本次共布設65個采樣點,其中,土壤采樣工程點47個,晨曦湖底泥采樣點1個,水土兩用采樣采樣點18個。
3.2樣品檢測指標及分析方法
(1)土壤
本次采集416件土壤樣品,根據快速檢測篩結果,送檢270件樣品,送檢晨曦湖1件底泥樣品,監測指標為重金屬、VOCs、SVOCs、石油類、pH。
(2)地下水和地表水
水樣采集22件,含平行樣3件、地表晨曦湖水樣1件,分析測試地下水樣品的監測指標為部分常規指標、重金屬、VOCs、SVOCs、石油類、pH。
4 調查評估結論與建議
本次初步調查工作,采用“系統布點法+判斷布點法”共布設65個采樣點,其中,土壤采樣工程點47個(含1個晨曦湖底泥采樣點),布設監測井采樣點18個,作為水土兩用采樣工程點,按照相關采樣和檢測規程,進行采樣、測試分析,具體結果如下:
①土壤調查
本次采集416件土壤樣品,根據快速檢測篩結果,送檢270件樣品(含27件平行樣),送檢晨曦湖1件底泥樣品。檢測指標包含但不限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規定的必測項指標,按照規范規定的檢測方法進行測試分析,參照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進行風險篩選,所有檢出的重金屬、揮發性和半揮發性有機物、總石油烴均未超過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
②地下水和地表水調查
本次調查水樣采集22件,含平行樣3件、地表晨曦湖水樣1件,地下水樣品參照《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 IV類水進行評價;地表水樣品參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 IV類水進行評價;鄰苯二甲酸二丁酯參照《EPA區域篩選值》(2017-11)地下水相應限值。
檢出數據篩選結果顯示:本次關注的重金屬、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等環境指標均未超過IV類水質標準。
③小結
綜上所述,天津體育學院河西校區地塊土壤環境初步調查結果顯示,土壤檢測指標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建設用地風險篩選值,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為人體可接受水平,環境風險可接受;地表水和地下水樣品中,重金屬、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指標檢出值未超過IV類水質限值。
地塊符合第一類用地要求,可按照居住用地、商業服務設施用地、公益性公共設施用地、中小學托幼用地、公用設施用地和綠地進行規劃、建設。